1)第100章_攻四,请按剧情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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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她奈何不得我,我也奈何不得她,我们俩就写文这一问题达成了微妙的平衡,从此她纵容我写BG,我也不管她怎么修改。

  若说刚开文时我只是妥不过娘亲的要求才不得不写,但出了两三本后,读者们热情的反馈却是让我彻底爱上了写文这件事。

  在书外,我只能凭着以后魔教那两场戏让读者微微留下印象;可在这本书里,我却能凭着自己所写的长篇巨制成为一个时代的记忆!于是我越写越来劲,越写越有责凭感,不知何时,我的奋斗目标竟成了在死前把这本书完成。

  我写得再快,却也挡不住出场时间越来越近,我的性命也开始了倒计时。搬到魔教之后,我就只剩半年不到的时间把那书搞完了,可偏偏就在写最后几十万字时,我竟卡文了!

  只怪我平日不留心观察生活——再观察也没用。虽然我是种马写手,可生在这本耽美小说里,母亲又是个同人女,我没法不是同性恋,所以根本就揣摩不出新寡女性带孩子时的心理。卡文卡得我心情抑郁,强暴玉岚烟的戏码又搞完了,于是我干脆搬出了那座又冷又干的破山头,在山下客栈中开了房住下。我娘从西域带回来那几位魔使为了保护我,每天轮流到山下巡视,也顺手将对魔教有不满的江湖人都收拾一遍,好体现我这个新魔教教主的威风。

  其实我不喜欢叫他们这么保护着,我更喜欢平常装低调,关键时刻露出真正身份,叫所有人都大吃一惊,被我的身份本事骇倒的那种戏码。所以我改妆成一个普通的穷书生,并吩咐魔使平日不得近我五十丈内,默默地体会着这种低调地牛X的感觉。

  直到那一日,我遇上一个也和我一样装低调的牛X的人。

  那人骑一匹脚力平平的瘦马,衣着普通,怀里还抱着个孩子,看着倒似一个平常不过的江湖人,只是相貌特别些,兼有胡汉两种特色,和我一样是个混血儿。这样的人在这小镇并不少,可他一出现,我便知此人不是一般人物——他长得十分像我娘藏在箱底的那位百里霜刃教主。

  只是他轮廓更柔和,更像汉人些。

  我忍不住跟了上去,在他落脚的那个小店里坐下,叫了一壶酒慢慢喝着,看他要了碗乳浆,一勺勺喂给怀中那孩子。他的神情极温柔,动作也轻柔和亲昵,嘴角始终含着一抹笑意,仿佛天下间只剩下那个孩子一样。

  我的兄长,魔教教主,本该只爱慕主角一人、为他不计生死的人,为何会搞BG去了,还和一个女人有了孩子?我震惊得几乎打碎了酒碗,亏得他邻座那些人不停说着魔教的事,吸引了他的注意,不然我的失态怕就要落在他眼里了。

  我收拾起情绪,悄悄观察着他,闻少名那个蠢货却突然杀了出来,一把银针如漫天花雨洒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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