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40章 二年_举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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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皆是如此,等到第三日,也就是休沐的最后一日,刘景问于征道:“子祥来投我,我自然保你衣食无忧,然子祥之志,怕是不止于此,不知你对未来可有打算?不管是从戎、为吏、经商,我都可为你安排。”

  为吏、经商还好理解,可从戎?于征知道刘景担任长沙郡府主簿之职,权力很大,但也没想到他的权力大到可插手军伍。

  当于征从刘景口中听说他目前掌握一营之兵,心里不禁大吃一惊,刘景在长沙已经是除了太守张羡外,权力最大的几人。

  他掌握兵权干什么?

  看来其志不小啊!

  于征没有选择进入军营,因为别部司马营已经成立大半年之久,哪里还有空缺职位,他也不愿从一个小卒做起。

  经商一项他也放弃了,即使经商只是名义,实际则是率领船队,不过他水性一般,不愿漂泊水上。

  最终于征选择为吏,而刘景又给了他两个选择,一是入市井,二是进贼曹。于征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,他之前和贼曹相处不甚愉快,肯定不会去贼曹,而市井则是刘景的崛起之地,旧故极多,去那里最合适不过。

  于征虽是外乡人,可市井本来就不受郡府重视,过去马周一个亡命徒都能成为市门卒,刘景让于征入市井,不过一句话而已。

  待安排完于征的事,建安元年正好走入尾声,建安二年(公元197年)正式到来。

  刘景的担忧并未发生,正旦朝会,一切如常。

  去年刘景的排序固然极为靠前,但那是因为大家顾及他的名声,有意相让的结果。

  今天他的身份已经变成主簿,名正言顺站在朝班前面,仅次于功曹桓阶、五官掾刘蟠二人,还在中部督邮李永之前。

  熙熙攘攘的朝会过后,刘景立刻同族兄刘蟠等人还家祭祖。

  这次祭祖,刘景带上了妻子邓瑗,按照正常程序,她应该在婚后三个月行“庙见之礼”。

  所谓“庙见之礼”,是指婚后三个月,男方带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,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家族一员。

  刘景与邓瑗乃是十一月初结婚,距今还不满两个月,不过正旦乃是大祭之日,邓瑗的庙见之礼”提前至正旦亦无不可。

  正旦之后,刘景像去年一样休沐数日,访问亲友,接待宾朋,直至初四才回到郡府。

  双方仿佛商量好了一样,这天刘表使者亦来到郡府。

  当时张羡正和刘景、桓阶、刘蟠三人商量事情,接到禀报,心里不由“咯噔”一下。

  刘表第一次征辟刘景为荆州刺史部从事,第二次任命刘景为镇南将军从事中郎,从事中郎已经是比六百石的官位了。

  那第三次呢?

  不用想也知道,必是举茂才无疑,刘表莫非是疯了不成?

  刘景今年才十九岁,未满弱冠而举孝廉,已经是天下极其罕见之事,他敢举其为茂才?难道他就不怕手下心怀不满吗?

  桓阶与刘蟠亦忍不住面面相觑,张羡能猜出,他们当然也不例外,刘表为了挖长沙的墙角,真可谓用心良苦啊!

  室中诸人,唯有刘景,不动声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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