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71章 初步方案_大明18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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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471章初步方案

  朱简烽这个亲王的开场,卢荫溥和汪廷珍两位九卿重臣,在大殿上几个回合的争执。

  在表明自己各自目前的态度的同时,也把这次所得税改革的基本逻辑摆出来了。

  有资格直接参与这种级别的事务讨论的人,今天也已经基本到场了。

  现在也就可以认真的考虑,自己应该在哪个角度参与了。

  到了这个阶段,主管文明教化与外交的宗伯沈复,最先站出来表态了:

  “启禀陛下,臣宗伯沈复有言。”

  朱简炎听了就直接点头,同时伸手示意卢荫溥和汪廷珍先别争执了。

  沈复向朱简炎行礼之后,然后看向了卢荫溥和汪廷珍:

  “冢宰、司徒,两位既然提到了人伦道德大义,本官作为宗伯就有话要说了。

  “世祖光武皇帝陛下早就有过断言,道德是理想教化的目标,律法是道德的底线。

  “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律法,应该是托底的社会的基本规则。

  “具有更高要求的道德,应该是鼓励和教化的方向。

  “故而,违反律法要处罚,遵守道德要奖励。

  “两者之间则顺其自然,不奖不惩。

  “不能将过高的道德标准列为律法,也不能作为底线的法律视为道德标准。

  “所以本官以为,对于所得税的问题,律法层面的所有规定,应该都是一视同仁的。

  “也就是无论以任何形式的资产所得都要交税,包括从父辈手中继承的遗产。

  “但是,对于其人确实道德高尚,为大明江山社稷鞠躬尽瘁,没有重大过错的,其子女在正常缴税之后,朝廷可以返还一定比例的税款作为奖励。

  “根据返回税额的多少,涉及人员的品级待遇高低,由布政使司或者主管文明教化的礼部或者宗伯,乃至是由陛下亲自确认批准,再交由由税务机构执行退还。

  “这样,既能避免品行不端者利用朝廷的照顾偷逃税款,又能真正推动文明教化。”

  沈复给的建议很巧妙,从思路到方案都有理有据。

  “先交再退”这个看似折腾的手段,其实在实际执行中非常的有必要。

  如果可以直接免交和少交,那执行征收的机构和缴税人之间的关系就复杂了,然后也就容易出现各种可能得猫腻了。

  除了直接产生的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,更重要的是让朝廷无法掌握实际的资产数额。

  同时也让腐败的滋生很难控制,发生之后也很难调查。

  先交再退,同时将退还的权力,放到另外一个部门,就能避免这种麻烦。

  能要求相关机构在征收的时候做到刻板的严格执行,不给他们任何折中转圜的余地。

  固定的税收比例和方案配套,缴纳的税款数额与拥有的资产直接相关。

  不但能够直观的确认资产数额,还能减少可能发生的腐败的机会。

  在真的发生了腐败的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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